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四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补充通知,局部调整相关内容,明确具体补贴政策,助力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改善。
调整后的《细则》在金额不变的情况下,门槛更低、目录增多。考虑到部分老年人家庭厨卫设施条件相对较好,而对行走便利、康复理疗、智能监测等其他类产品更有需求,允许其仅选购其他类产品。所有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不受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15%(最低1000元)的规定限制。
《细则》调整了厨卫改造补贴范围,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择必需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整体改造,享受相应补贴,但不包括购置家电类产品。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的厨卫整体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此外,补贴申报流程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家庭通过申购优惠码,向县级民政部门申领补贴。县民政部门将及时完成审核,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本次适老化改造活动补贴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若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结束。截至目前,我县已申报改造218户,正在进行改造61户,完工1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