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规范性制度,我县制定出台了《渔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对照先前农村宅基地制度实施意见,此次管理办法更全面,对宅基地资格认定、分户条件等作了详尽表述,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协同管理。该办法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既保障村民住宅用地,又集约农村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