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发布通知,自4月1日12时起至9月16日12时,全面禁止捕捞、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及幼蟹。
禁捕禁售期间,各相关部门将强化联动执法,在渔场、港口、码头、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捕捞、交易行为。对误捕的抱卵亲蟹和幼蟹,必须立即放归海域。
据县海洋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因捕捞强度增加,梭子蟹种群资源呈现衰退趋势。根据《渔业法》相关规定,每年4月至9月为梭子蟹繁殖关键期,实施禁捕禁售措施是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督促渔民严格遵守禁渔规定,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共同守护海洋生态资源。对违规捕捞、收购或销售者,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