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海洋经济发展局了解到,4月1日12时起至9月16日中午12时,禁捕禁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
禁捕禁售期间,我县相关部门将积极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渔场、港口、码头、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查捕捞、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近年来,因捕捞强度不断增大,梭子蟹逐年衰退。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根据相关规定,每年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误捕的必须立即放生。禁捕期间,严禁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