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无人机在航拍、巡检、娱乐等领域广泛普及,一些“黑飞”行为给公共安全、民航运行带来不小隐患。今年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无人机“黑飞”被明确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违法行为。
黑飞,是指未经批准、未取得合法飞行资格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备的飞行活动,通常包括无证驾驶飞行、未获得许可飞行、净空区域飞行、超出飞行区域飞行、不进行实名登记飞行、破解“电子围栏”等行为。
“首先,黑飞会干扰军航和民航的通航秩序,对飞行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其次若是航拍到涉密场所、敏感设施或私人空间会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公民隐私被侵犯。第三,无人机失控坠落,容易造成地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洪途说。
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非法穿越国(边)境飞行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黑飞”不再只是罚款、没收设备,情节严重者将面临行政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拿到无人机后,首先要进行实名登记。在飞行之前,必须通过UOM平台查询飞行空域是否属于适飞空域,只有在获得审批之后,才能进行飞行。”陈洪途表示。
这些年,我县陆续布建了“智飞天梭”无人机报文接受设备以及雷达光电频谱等侦测设备,实现对全线飞行活动的全面掌握,并组建语音战队专业处置队伍,覆盖全县各派出所,确保黑飞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在此也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从业者,在适飞空域内合规飞行、文明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