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高亭镇石马岙社区工作人员陈大姐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李桦(化名)的新家。只见庭院宽敞整洁,地砖干净明亮,八十多平米的房屋被主人布置得井井有条。
李桦的这个新家得益于我县实施的渔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通过救助补贴困难渔农村群众,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使其“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就在半年前,这块土地上还只有一座低矮昏暗的泥坯房。在这里,李桦和她的两个女儿度过了几十年的光阴。
早些年,李桦的丈夫因病去世,再加上女儿遇上了车祸,使得原本拮据的家境雪上加霜,根本无力修缮房屋。
“以前,每次台风来临,我们都会让她去邻居家住几天,这房子实在是太危险了。”陈大姐感慨说道。
去年4月,社区工作人员给李桦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困难群体申请渔农村危旧房改造,可获得政府资金补贴。去年夏天,施工队伍正式入驻,推倒老屋,在原址重建。
一个多月的时间,新房主体工程完成。房屋验收后,李桦从社区拿到了1.3万元的房屋改造补贴。
“原以为只能住老房子了。没想到,还有住上新房的一天。”望着新家,李桦十分动容。
在我县,像李桦一样通过危旧房改造实现“安居”的百姓还有很多。
近来年,我县居民生活水平虽日益提高,但仍有不少困难户。如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他们往往无力对抗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严重威胁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这些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生活条件艰难,家庭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开支,几乎没有积蓄,根本无力建造新房。
去年,通过“个人申报、村社评审、乡镇审核、建设(民政)审批”和“三榜公示”的程序,我县共确定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户67户。
其中,修缮、改建的每户补助标准为8000元,新建、置换的每户补助标准为13000元。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改造补助资金7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