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康熙二十三年(1684),诏封妈祖为“天后”,以彰显神佑皇权、国泰民安、海不扬波。康熙五十九年(1720),又下旨春秋祭祀“天后”,列入《大清祭典》。雍正十二年(1734)诏府县一体建庙奉祀“天后”,官员綵服将事,行二跪六叩首、祭品三献礼,祭祀规格不亚于祭孔和祭关帝。清廷如此崇奉妈祖,主要出于祈神保佑漕运安全。清初以来,京杭大运河年久淤积,漕运不畅。南方经济发达,国计民生的大量物资需从南往北调运,事关国家安危,因此辟海路漕运,加大运输数量和速度。但海阔天空、风大浪高,海上运输易发海损事故,故南宋以来都求海神庇护,隆重祭祀妈祖,清代亦如此。清廷在收复台湾之后海疆安宁,东南沿海海洋经济崛起,渔业振兴。渔民受官府祭祀“天后”影响,渐渐形成信仰,筑天后宫祭祀。
蓬莱乡在乾隆以前,渔业尚未成为主导产业。人民以渔为业兴于乾隆年间,生产盛于嘉庆年间(1796-1820),渔业多作业于光绪年间。当时,岱山岛人口5万余人,而渔民有5千余人,在成年男性劳力中,居全岛各业之首。岛的沿海岙口遍布大大小小渔村,高亭的蒲门、山外、南峰是著名渔区。北峰、虎斗、江窑、燕窝山、新道头等岙口渔民居住十分集中。蓬莱乡渔业居定海县之首,加工的鱼产品数量为浙江省之最。
渔区的宗教信仰历来就有,在信仰“天后”之前以佛教为主,对观音十分崇尚,但少有单独宫宇。“天后”信仰源于渔民及其亲属对海洋的崇拜,因为渔业生产毕竟是风险性很大的生产,人们无法抵御自然灾害,祈求超自然力量的保护。至于妈祖,渔民不是很知道,只以为官府祭祀的海神必有灵验。故岱山渔区祭祀“天后”的仪式虽不可与官祭比,但虔诚之心则不亚于官祭。每年夏历三月廿三日“天后”诞辰,恰在春汛出洋之前,渔民合家备香烛、蔬果至宫中膜拜,其中也有外地渔民。期间,也献香火钿,以备修理宫宇和装饰神像之用。平时,在出洋前,渔民或家属到天后宫求神保佑平安。回洋后,习惯到天后宫谢神。由于民间传说“天后”是观音点化成神,信仰如同佛教,供品忌荤。在小长涂岛倭井潭,还有闽人所建天后宫,外地渔民与本地渔民一起祭祀。岱山的其他神庙则各立神主,各有庙界,带有宗派性、地域性和排它性。蓬莱乡渔民对“天后”的祭祀,很大程度是受职业影响。此种祭祀活动是由妈祖文化衍生的渔区民间宗教文化,是在渔民中很统一的宗教信仰。天后宫一般建在通海之处的渔村附近。对于龙王的信仰,仅只是为求雨之用,似乎与渔业不是很密切。
随着社会进步、科学发达、渔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提高,渔民信仰“天后”人数不断减少,建国后已近消亡。但是,在研究海洋文化中,值得我们关注这一与渔业生产活动相连系的渔区宗教文化,并进行历史的回顾和总结,寻找往昔蓬莱人在以海洋为主题的精神生活方面的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