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浙江省《关于做好我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国家层面规定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户籍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截止日到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分配工作登记表或安置介绍信(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咨询电话:
岱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4406023 4479326
高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7331879
东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4772360
岱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7339940
岱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7336870
衢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7333009
长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4713099
秀山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4735779
中共岱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