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新,方能求变;求变,方能突破。创新,为我县惩防体系建设开启了助推“引擎”。今年,我县立足实际,用项目化管理的方法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创新。为确保工作成效,县委惩防办出台了《岱山县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并对7个乡镇和26家单位上报的33个项目进行整理,下发《岱山县2012年惩防体系创新工作项目目标任务表》,明确惩防体系构建“路线图”、“时间表”,现在,我县的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项目化管理的目标是打造本地创新品牌
何为项目化管理?项目化管理是指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引入经济管理中的项目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科学设置项目,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分解、可考评”的要求,将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工作任务,转换为可供实施的具体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发展。
“实施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是推进基层纪检组织深化部门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通过创新工作项目化推进的思路,力争全县惩防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常规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精品化、创新工作特色化的工作格局,达到载体创新、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工作效果。”县委惩防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在项目审定阶段,各单位对照本部门实际,选取最具特色的工作作为申报立项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工作项目申报表,县委惩防办进行审核汇总确认通过后,编制惩防体系创新项目目标任务表予以公布。在项目实施阶段,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例会制度等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工作协调会,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和管理;建立创新项目管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汇总统计,逐项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每季度要对主办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在项目总结阶段,各单位根据实际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形成自评报告,接受县委惩防办的考核评审。
部门主抓县级协调共同推动创新项目落实
惩防体系创新项目的实施主要由牵头单位负责落实,那么牵头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有所折扣?县委惩防办又如何加强项目进度的掌控管理呢?县委惩防办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在日常,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创新项目推进情况季报表进行梳理分析,不定期地选择部分项目进行调研、督查,对涉及工作全局、推进难度较大的项目,视情况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年终,县委惩防办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按照问题是否解决、工作水平是否提升、是否具有推广价值等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同时把项目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根据项目工作绩效给予相应奖惩。
“从今年要实施的这33个项目来看,各乡镇、各单位在项目的选择上都做到了‘求新、求变、求实’,能够充分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注重从常规工作、重点工作、业务工作中选取最有特色的工作进行立项实施,促使我县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呈现出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的生动局面”。县纪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高亭镇纪委实施“开微博、纳民意、察网情”创新项目,将开通乡镇纪委官方微博,积极拓展惩防体系建设载体;岱东镇纪委实施“渔农村廉情指数动态预警机制”创新项目,通过设立廉情预警信息直报点、聘请廉情预警信息员和观察员、根据廉情等级进行蓝黄红三色预警的工作举措,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预见性;县直机关纪工委实施“《党员手册》让廉洁时刻挂心间”的创新项目,通过党员笔记对党员的工作、廉政、学习、思想等定期进行督查点评;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海洋与渔业局分别将“社保基金廉政风险防控”和“国家渔业油补资金发放管理”作为创新项目,通过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运行阳光安全。
好中选优培育精品扩大创新工作影响力
33个创新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辐射效应,县委惩防办也有自己的一套思路。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从上报项目中精心筛选出了“廉政建设进水利工程”和“廉洁行医、阳光服务”两项创新项目,作为县级重点项目参与全市第二轮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工作项目评审,以此来保证惩防体系创新项目实施效果的最大化。
“廉政建设进水利工程”项目由县水利水务局负责实施。该项目首先在我县栲门大坝加固工程进行试点,并在全县各水利建设工程中推广,通过廉政文化进工地、廉政检查进项目、廉政防范进工程的“三进”活动,定期对项目建设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开展以廉政制度、法规、工程建设人员职业操守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对工程项目决策、实施以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强化对参建单位、人员以及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的制度,积极构建水利建设项目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廉洁行医、阳光服务”项目由县卫生局负责实施,是针对我县海岛渔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提出的,在岱东卫生院和秀山卫生院进行试点,逐步在全县各乡镇基层卫生院全面推行。该项目具体落实“三监督”、“三公开”、“两评价”的举措,即采取药品使用情况实时网络监督、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监督、财务集中审计监督等三种监督形式,建立服务承诺公开、院务(党务)公开、健康信息公开等三项公开制度,组织行风监督员和辖区内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同时卫生部门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现卫生业务工作与廉政工作的无缝对接,促使基层卫生院医德医风得到明显提升。